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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- 訊息公告 | 2024-06-15 | 點閱數: 3023

 

一、複試時間:113年6月16日(星期日)上午9時起,請應考人依預定時間完成報到。

二、複試地點:

  (一)朴子國中考場(地址: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45號)考生一律由大同路校門口進出

國小偏遠地區原住民重點學校普通班教師、

國小普通班教師、

國小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、

國小資賦優異類特殊教育班教師、

國小體育專長教師-羽球專長、

國小體育專長教師-足球專長

國小體育專長教師-田徑專長

國小體育專長教師-桌球專長

  (二)大同國小考場(地址: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39號)

幼兒園普通班教師由文化南路東側門進出,其餘類科考生皆由大同路正門口進出

國小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、

國中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(木管專長)、

國中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(銅管專長)、

國小專任輔導教師、

國中專任輔導教師、

實驗教育類-大埔國中小國小部普通班教師、

實驗教育類-太平國小普通班教師、

實驗教育類-達邦國小普通班教師、

國小普通班英語專長教師、

幼兒園普通班教師。

  三、為維護試場秩序,複試當日恕不開放考生車輛停放於考場內

  四、因應試場準備工作,不提供前一天開放複試考場,複試當日上午8時開放複試考場。

  五、考生報到須知:請考生依排定時間30分鐘前至考場預備,並攜帶身分證(或於有效期限內且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,如有照片之健保IC卡、駕照或護照)正本及准考證完成報到領取序位牌後,至抽題準備室等候。

  六、教學演示及口試注意事項:

  (一)進入抽題準備室後,手機隨即關機。電子穿戴式裝置【包括智慧眼鏡、智慧耳機、智慧手錶、智慧手環(如小米手環及AppleWatch等)等均屬於電子穿戴式裝置】、手機、呼叫器、平板電腦等所有電子器材不得攜入試場,違者扣除複試總成績5分(有T分數之考科以T分數總成績計算)。

  (二)教學演示:

   1. 各甄選類科教學演示前15分鐘抽籤決定教學演示單元(國中國小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類科除外),現場無學生,但可使用教室內之黑板、粉筆(白色、黃色、紅色、藍色、綠色)。除國中國小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及國小體育專長教師考生外,其餘類科考生不得攜帶個人準備之教材教具或物品進場。國語教學演示試場提供課本予考生使用,其餘教學演示試場無提供課本。

   2.國小偏遠地區原住民重點學校普通班教師、國小普通班教師及國小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之教學演示:

  (1)演示包含國語文及數學2領域各1單元,於抽題準備室先抽國語文領域,接續再抽數學領域。考生先進行國語文領域教學演示,休息5分鐘後,再進行數學領域教學演示,每單元教學演示時間為10分鐘(第8分鐘按鈴1聲,第10分鐘按鈴2聲停止教學演示),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。

  (2)數學領域教學演示,由主辦單位提供教具教具置放於數學教學演示教室外,實際教具仍以現場提供為主。考生於國語教學演示完後,即至數學教學演示教室外,依抽籤之單元取用所需教具後於教室外等候,演示完後請考生將教具放置於試場內講桌上即可離場。

   3.國小英語專長教師教學演示時間為15分鐘(第13分鐘按鈴1聲,第15分鐘按鈴2聲停止教學演示),應考人教學演示全程以英語進行,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。

   4.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教學演示範圍為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練,演示前15分鐘現場從6種模擬情境抽籤決定演練情境,無提供個案,實務演練10分鐘(第8分鐘按鈴1聲,第10分鐘按鈴2聲停止實務演練)及闡述問答5分鐘(第4分鐘按鈴1聲,第5分鐘按鈴2聲停止詢答),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。

5.國小資賦優異類特殊教育班教師教學演示時間為15分鐘(第13分鐘按鈴1聲,第15分鐘按鈴2聲停止教學演示),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。

 6.國小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教學演示時間為18分鐘,包含兩階段如下:

(1)樂器演奏:以當代國樂團使用之樂器演奏自選曲1首,背譜演奏。時間為3分鐘,含樂器準備(第2分鐘按鈴1聲,第3分鐘按鈴2聲停止樂器演奏),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。

(2)試教演示:指導學生練習合奏曲目(林昱廷《歡樂中國節》)進行教學演示,包含基礎練習、演奏方法、樂曲解說、樂理與視唱聽寫概念等,呈現藝術才能班專長領域學習內涵。須自備樂器及教學器材或教材。時間15分鐘,含教具準備(第13分鐘按鈴1聲,第15分鐘按鈴2聲停止試教演示),前階段結束後1分鐘開始計時。

7.國小體育專長教師教學演示時間為20分鐘,包含兩階段如下:

(1)報考專長演示時間為8分鐘(第6分鐘按鈴1聲,第8分鐘按鈴2聲停止教學演示),以體育專長類別訓練法為主並自備教具,應考人須自備教具,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。

(2)一般體育課程教學演示時間為12分鐘(第10分鐘按鈴1聲,第12分鐘按鈴2聲停止教學演示),應考人須自備教具,前階段結束後3分鐘開始計時。

(3)教學演示場地配置圖如附件,教學演示場地提供桌球桌、羽球網、5人制足球門。

8.國小實驗教育類普通班教師教學演示時間為15分鐘,(第13分鐘按鈴1聲,第15分鐘按鈴2聲停止教學演示),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。

9.國中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(含木管及銅管專長)教學演示時間為18分鐘,包含兩階段如下:

(1)樂器演奏:以當代管樂團使用之樂器(報考木管專長者須為木管樂器、報考銅管專長者須為銅管樂器)演奏自選曲1首,背譜演奏。時間為3分鐘,含樂器準備(第2分鐘按鈴1聲,第3分鐘按鈴2聲停止樂器演奏),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。

(2)試教演示:指導學生練習合奏曲目(Michael Sweeney《Due North》)進行教學演示,包含基礎練習、演奏方法、樂曲解說、樂理與視唱聽寫概念等,呈現藝術才能班專長領域學習內涵。須自備樂器及教學器材或教材。時間15分鐘,含教具準備(第13分鐘按鈴1聲,第15分鐘按鈴2聲停止試教演示),前階段結束後1分鐘開始計時。

10.幼兒園普通班教師之教學演示時間為15分鐘(第13分鐘按鈴1聲,第15分鐘按鈴2聲停止教學演示) ,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。

11.考生實際教學演示的單元(或主題)若與抽題單元(或主題)不一致,經評審委員確認後,教學演示不予計分

  (四)口試:

   1.每人10分鐘,口試時不得攜帶任何簡歷或資料。

   2.工作人員於考生就位後,朗聲宣告「計時開始」,以響鈴提示,第9分鐘按鈴1聲,第10分鐘按鈴2聲停止口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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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日程

初試網路報名
13 年 4 月 8 日(星期一) 上午 9 時至
113 年 4 月 12 日(星期五) 下午 5 時止

初試繳費
113年4月8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至
113年4月12日(星期五)下午11時59分前

列印准考證
113 年 5 月 27 日(星期一) 上午 9 時起

初試(筆試)
113 年6月2日(星期日)

複試資格審查及繳交複試報名費
113年6月7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中午12時
及下午 1 時至下午 4 時

複試(教學演示及口試)
113 年6月16日(星期日)上午9時起

錄取放榜公告
113 年6月17日(星期一)下午8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