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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- 訊息公告 | 2024-06-04 | 點閱數: 5185

 

壹、依據:

一、嘉義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。

二、嘉義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。

貳、公告事項:

一、通過初試人員名單如附件。

二、初試錄取人數依簡章第陸點規定辦理:

(一) 初試錄取人數:

1、以甄選錄取名額取若干倍人數錄取參加複試,倍數如下表:

類科

倍數

國小偏遠地區原住民重點學校普通班教師

3

國小普通班教師

2

國小普通班英語專長教師

2

國小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

3

國小資賦優異類特殊教育班教師

4

國小專任輔導教師

2

國小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

4

國小體育專長教師

3

國小實驗教育類普通班教師

4

國中專任輔導教師

4

國中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

4

幼兒園普通班教師

3

2、初試最低錄取成績同分時,得增額錄取。

(二) 應考人初試成績經排序後再加分,若初試成績與代理服務年資加分、具有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證書加分、具有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證書之精熟級證書加分、獲教育部獎項加分、獲全國運動會(原臺灣區運動會)前3名加分合計後,達初試最低錄取分數者,採外加名額增額錄取方式參加複試。未經錄取者,不得參加複試。

(三)初試科目成績如有一科零分者,即不予錄取。

(四)報考幼兒園普通班教師,最近五年內(108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)曾獲教育部師鐸獎、教育部教學卓越獎之金質獎、銀質獎或教育部優良特殊教育人員者,經審核通過後得免經初試,採外加名額增額錄取方式參加複試。未經審核通過者,不得參加複試。

三、本次甄選各類科初試最低錄取分數及錄取名額如下:

(一) 國小偏遠地區原住民重點學校普通班教師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55分,計錄取1人。

(二)國小普通班教師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62分,計錄取111人(原定錄取102人,初試項目加分增額錄取9人)。

(三)國小普通班英語專長教師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45.5分,計錄取25人。

(四)國小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63分,計錄取19人(原定錄取18人,初試項目加分增額錄取1人)。

(五)國小資賦優異類特殊教育班教師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59.5分,計錄取4人。

(六)國小專任輔導教師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52分,計錄取10人。

(七)國小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56分,計錄取4人。

(八)國小體育專長教師-羽球專長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38.8分,計錄取6人。

(九)國小體育專長教師-足球專長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50.2分,計錄取3人。

(十)國小體育專長教師-田徑專長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51.2分,計錄取2人。

(十一)國小體育專長教師-桌球專長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54.4分,計錄取1人。

(十二)實驗教育類-大埔國中小國小部普通班教師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58分,計錄取1人。

(十三)實驗教育類-太平國小普通班教師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59.5分,計錄取1人。

(十四)實驗教育類-達邦國小普通班教師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42.5分,計錄取4人。

(十五)國中專任輔導教師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81分,計錄取9人(原定錄取8人,最低錄取成績同分增額錄取1人)。

(十六)國中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(木管專長)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65分,計錄取5人(原定錄取4人,最低錄取成績同分增額錄取1人)。

(十七)國中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(銅管專長)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64分,計錄取3人。

(十八)幼兒園普通班教師:初試最低錄取分數74分,計錄取50人(原定錄取36人,最低錄取成績同分增額錄取9人、免經初試進入複試5人)。

四、報考資格審查:

(一)通過初試人員請於113年6月6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起至113年6月7日(星期五)下午4時止至嘉義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資訊網站以A4規格白色紙張自行列印報考資格審查表1份,並黏貼上最近三個月內兩吋彩色正面半身脫帽相片1張,於113年6月7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至中午12時止及下午1時起至下午4時止連同證明文件,由本人親自或委託他人攜至報考資格審查地點接受現場審查。報考資格審查地點: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(地址: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45號)。

(二)通過初試人員未依規定參加現場報考資格審查並繳交複試報名費,或經審查不符報考資格者,取消參加複試之權利,且該通過初試之名額不予遞補。

(三)考生於複試資格審查時,仍應將加分文件「正本」資料攜至現場進行覆核。複試資格審查時,考生如「未攜帶」上開加分文件之正本,縱因業經線上審查而進入複試,仍立即扣除該項加分,考生不得異議。

(四)英語能力加分:

1.報考國中小各類科教師(國小普通班英語專長教師除外)進入複試且英語能力相當於通過CEFR語言參考架構B2級以上(英檢成績須含聽、說、讀、寫四項成績,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詳簡章附件1,並以此為限),複試口試原始成績加6分計算;複試口試原始成績加分後超過100分者,以100分計。

2.請應考人於113年6月7日(星期五)之複試資格審查時,一併檢具「英語能力審查表」及「英語檢定成績佐證資料」正本及影本,文件不完整或闕漏者,一律不予採計,應考人不得異議。

五、餘相關事項依嘉義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規定辦理,如有補充事項,依簡章規定公告於甄選網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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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章下載

 

重要日程

初試網路報名
13 年 4 月 8 日(星期一) 上午 9 時至
113 年 4 月 12 日(星期五) 下午 5 時止

初試繳費
113年4月8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至
113年4月12日(星期五)下午11時59分前

列印准考證
113 年 5 月 27 日(星期一) 上午 9 時起

初試(筆試)
113 年6月2日(星期日)

複試資格審查及繳交複試報名費
113年6月7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中午12時
及下午 1 時至下午 4 時

複試(教學演示及口試)
113 年6月16日(星期日)上午9時起

錄取放榜公告
113 年6月17日(星期一)下午8時